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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年内放贷10次以上即涉嫌非法经营罪,年利率36%以上可判5年!

来源:南京品茶平台-南京品茶上课-南京品茶服务 编辑:探索 时间:2024-06-29 08:41:45

作者:周军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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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国家规定,次上未经监管部门批准,即涉或者超越经营范围,嫌非以营利为目的营罪,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,率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,可判情节严重的年内年利年,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。放贷法经

  “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”,次上是即涉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(包括单位和个人)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。

如果以超过36%的嫌非实际年利率实施非法放贷行为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营罪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,率上最高可以判五年有期徒刑。

  (一)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,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;

  (二)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,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;

  (三)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,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;

  (四)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。

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特别严重”,可以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  (一)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,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;
  (二)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,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;
  (三)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,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;

  (四)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。

向亲友、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出借资金,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定罪量刑时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非法放贷的行为一并处理:

(一)通过亲友、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;

(二)以发放贷款为目的,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,并向其发放贷款的;

(三)向社会公开宣传,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、单位内部人员等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。

黑恶势力非法放贷的,据以认定“情节严重”“情节特别严重”的非法放贷数额、违法所得数额、非法放贷对象数量起点标准,可以分别按相应数额、数量标准的50%甚至40%确定。

遭遇非法放贷的,应及时报案,造成损失的,要求退赔或赔偿。希望大家都能充分使用法律武器,有效维护自身权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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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及法律常识,帮您维护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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